欧盟
AI 与数据治理
欧盟AI Act按不可接受、高、有限、最低四级风险分类监管,具有长臂管辖效力,经2026年Omnibus简化法案调整后义务分阶段生效至2028年,违规最高罚款3500万欧元或全球营业额7%。
欧盟 AI Act
2026-12-02AI生成内容标识/水印义务适用
欧盟
碳与气候法规
欧盟CSRD经2026年Omnibus I修订,适用门槛大幅收紧至约6500家企业,需按ESRS标准编制并鉴证可持续发展报告,2028/2029年起分批首次披露。
CSRD 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
2027-01-01欧盟企业首个报告财年开始(2028年发布报告)
欧盟
碳与气候法规
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SRS随CSRD修订大幅简化,强制数据点减少超70%,适用企业需完成双重重要性评估并按12项准则披露,2027年起强制采用。
ESRS 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
2027-01-01强制采用修订后的ESRS报告
欧盟
碳与气候法规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已于2026年起正式征收,覆盖钢铁、铝等六大行业进口产品,中国出口企业需建立碳排放核算体系应对成本与2028年扩围。
CBAM 碳边境调节机制
2027-02-01CBAM证书首次开放购买
欧盟
电池与新能源法规
欧盟《新电池法规》(EU)2023/1542全生命周期监管EV、LMT、工业等五类电池,核心义务涵盖分阶段碳足迹申报分级与阈值、2027年数字电池护照及关键矿产供应链尽职调查。
欧盟电池法规
2027-02-18电池护照强制实施
欧盟
数字产品护照与产品透明度
电池护照作为DPP在电池领域的首个专项落地版本,2027年2月18日起对EV、轻型交通工具及大容量工业电池强制实施,涉及71个数据点与四级访问权限,企业需同步应对数据出境合规。
电池护照
2027-02-18电池护照强制实施(EV、LMT、>2kWh工业电池)
欧盟
产品环保合规
RoHS 2.0限制电子电气设备中10项有害物质,是CE认证的强制组成部分,2025年11月更新铅豁免条款,企业出口欧盟需完成检测、备案与CE标识。
RoHS
2027-06-30钢、铝、铜合金中部分铅豁免到期
欧盟
电池与新能源法规
欧盟电池碳足迹披露按碳足迹声明、性能等级标签、最大阈值禁令三阶段推进,EV电池2025年起分阶段实施至2028年禁售超标产品,企业需建立PEF/LCA核算与全链条数据体系。
电池碳足迹
2027-07-01工业电池碳足迹最大阈值生效
欧盟、全球
电池与新能源法规
欧盟关键矿产尽职调查由冲突矿产法规(3TG)与新电池法规(钴锂镍石墨)两套体系构成,均要求企业按OECD五步框架建立供应链尽调机制,通过CMRT/EMRT模板报告并追溯至矿业源头。
关键矿产尽职调查
2027-08-18电池供应链(钴/锂/镍/石墨)尽职调查义务生效
欧盟
产品环保合规
REACH法规要求企业对化学物质安全性自证并向ECHA注册、通报,2026年全面修订提案已搁置但SVHC清单与限制条款持续收紧,中国企业多通过唯一代表(OR)履行义务。
REACH
2027-10-28SVHC候选清单物质通报截止
欧盟、美国
供应链尽职调查
欧盟《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将于2027年12月起对全部或部分涉及强迫劳动的产品实施市场禁令,美国UFLPA则以新疆产品可反驳推定持续扩容实体清单(已达187家)并由进口商承担举证责任。
强迫劳动禁令
2027-12-14欧盟强迫劳动产品条例(FLR)正式适用
欧盟
电池与新能源法规
欧盟电池EPR义务已于2025年8月18日全面生效,要求生产者逐国注册、承担回收处理费用并加入PRO组织,2028年起需披露钴锂镍等金属回收含量,2031年起需满足最低回收含量要求。
电池回收
2028-08-18技术文档须标明钴、锂、镍等回收含量
欧盟
供应链尽职调查
欧盟CSDDD经Omnibus I大幅提高门槛(欧盟企业员工超5000人且营业额超15亿欧元),要求企业履行六步供应链人权环境尽职调查义务,所有适用企业统一于2029年7月26日起生效。
欧盟企业可持续尽职调查指令(CSDDD)
2029-07-26对所有适用企业正式适用
欧盟
数字产品护照与产品透明度
ESPR取代生态设计指令,将生态设计与数字产品护照要求扩展至几乎所有实物商品,2026年起分批禁止销毁未售出服装鞋类,电池等产品率先落地DPP强制要求。
ESPR 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
2030-07-19禁止销毁未售出商品扩展至中型企业
中国、欧盟
碳与气候法规
解读中国零碳工厂建设的政策框架、量化评价指标与六大建设路径,明确申报条件、重点行业梯度及企业创建、申报、验收的具体步骤。
零碳工厂
2026-07-01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印发
欧盟
产品环保合规
SVHC候选清单持续扩容(欧盟253项、英国226项),产品中浓度超0.1%即触发供应链信息传递、通报与SCIP数据库申报三层义务,无论出口数量多少。
SVHC
2026-06-15UK REACH候选清单首次主动扩容(共226项)
欧盟
产品环保合规
WEEE指令要求生产者对电子电气设备承担逐国注册、加贴标识、缴纳回收费与年度申报四项法定义务,2026年拟升级为统一适用的欧盟法规并扩大管控范围。
WEEE
2025-08-12英国WEEE修正案生效
欧盟
供应链尽职调查
德国《供应链尽职调查法》自2024年起适用于德国雇员超1000人的企业,要求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并履行人权环境尽职调查义务,违规最高罚款800万欧元或全球营业额2%。
德国供应链法
2024-01-01适用范围扩大至德国雇员超过1,000人的企业
欧盟
产品环保合规
SCIP数据库通报是REACH SVHC通报之外的独立强制义务,只要出口物品中SVHC浓度超0.1%即触发,无出口量门槛,中国企业需配合欧盟客户提供检测数据。
SCIP
2021-01-05SCIP通报义务生效
欧盟
AI 与数据治理
欧盟GDPR以长臂管辖对全球处理欧盟个人数据的企业适用,确立六大处理原则与数据主体权利,要求72小时内通报数据泄露,违规最高罚全球年营业额4%,2025年数字综合提案正推进修订。
GDPR
2018-05-25GDPR全面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