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电池EPR义务已于2025年8月18日全面生效,要求生产者逐国注册、承担回收处理费用并加入PRO组织,2028年起需披露钴锂镍等金属回收含量,2031年起需满足最低回收含量要求。
关键日期
欧盟《新电池法规》(EU)2023/1542下的生产者责任延伸(EPR)义务已于2025年8月18日全面生效。其核心是要求电池生产者承担其产品在欧盟市场全生命周期的回收与处理责任。
根据法规,电池生产者需要履行以下核心义务:
生产者注册:必须在每个销售电池的欧盟成员国进行注册,获取相应的EPR注册号。
财务责任:承担废旧电池收集、运输、处理和回收的全部或部分费用。
组织回收:需建立或加入合规的回收系统,确保废旧电池得到妥善处理。
信息与标签:向消费者提供清晰的电池分类收集、处置和回收信息。
“生产者”的定义非常广泛,以下主体均需履行EPR义务:
制造商:在欧盟境内制造并首次以自己的品牌/名称供应电池的企业。
进口商:在欧盟境内注册,从第三国进口电池的企业。
分销商/零售商:在供应链中向市场提供电池的企业。
线上卖家:通过电商平台等远程方式向欧盟消费者销售电池的企业。
对于非欧盟的生产者(如中国企业),必须在计划销售电池的每个欧盟成员国,以书面形式任命一名EPR授权代表,由其代为履行注册和报告等义务。
EPR各项义务分阶段实施,以下为关键时间节点:
2025年8月18日:EPR核心义务全面生效,所有电池生产者均须履行注册、承担财务责任等义务。
2026年1月1日:在德国,所有投放市场的电池必须加入经批准的生产者责任组织(PRO),个人或集体回收系统不再被允许。
2026年起:生产者需为2027年开始的新报告制度准备数据收集与记录工作。
2028年8月18日:需在技术文档中标明电池中特定金属(如钴、锂、镍)的回收含量水平。
2031年:电池必须满足最低回收含量要求(钴16%、铅85%、锂6%、镍6%)。
待定:欧盟委员会提议暂停境外生产者的EPR授权代表强制任命,目前暂停至2035年1月1日。
面对严苛的EPR要求,企业需要立即行动:
1. 明确责任主体与注册:确认企业在法规下的角色,并在每个销售国完成EPR注册。
2. 加入PRO或建立回收体系:在要求PRO的国家(如德国),必须加入经批准的PRO;在其他国家,可选择加入PRO或自行建立合规体系。
3. 建立申报与管理流程:建立标准化操作流程(SOP),定期向监管部门申报销售数据,并向PRO或主管部门更新回收数据。
4. 规避风险的“四项确认”:需确认目标国的法律特异性、监管架构、PRO属性(是官方指定还是市场化竞争)以及前置准备工作。
5. 满足标签与信息义务:确保产品加贴合规的分类收集标志(带叉号的滚轮垃圾桶),并提供化学成分、处置信息等。
6. 准备数据与迎接未来义务:为2027年起的报告义务和2028年起的回收含量披露要求,提前建立数据收集与追溯体系。
总的来说,欧盟电池EPR制度已全面落地,通过加入生产者责任组织(PRO)是当前最主流、最高效的合规路径。企业应立即行动,根据目标市场的具体要求完成注册并建立合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