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SDDD经Omnibus I大幅提高门槛(欧盟企业员工超5000人且营业额超15亿欧元),要求企业履行六步供应链人权环境尽职调查义务,所有适用企业统一于2029年7月26日起生效。
关键日期
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DDD)已于 2026年3月18日正式生效。作为全球供应链监管领域迄今最重要的立法之一,它将企业对人权与环境的责任,从“道德倡议”变为“强制法律义务” 。
该指令于2024年7月25日生效,经2026年“综合法案”(Omnibus I)大幅修订后,监管范围大幅缩窄,时间表也相应推迟。
CSDDD(指令编号 (EU) 2024/1760)旨在确保大型企业对其自身运营、子公司及整个“活动链”(即供应链上下游)中的人权和环境影响承担责任。
它要求企业做的不是“确保结果达标”,而是 “尽力而为”。即证明自己已建立并有效运行合理、系统的风险管理机制。“出了问题不一定违法,但没有任何机制则肯定违法”是其核心执法逻辑。
CSDDD围绕一个基于国际标准的“六步循环”建立,核心义务包括:
将尽职调查纳入政策与风险管理系统
识别和评估实际及潜在的不利影响
预防、减缓、终止或最小化已识别的影响
进行有意义的利益相关方参与
建立并运行投诉程序
监督措施有效性并每年公开报告尽职调查情况
另外,气候转型计划要求已被删除,企业无需再专门制定并执行相关计划。
“综合法案”大幅提高了门槛,适用企业数量锐减约70%。
新规下,只有满足以下条件的“超大型企业”才需直接遵守:
欧盟企业:员工超过 5,000人 且全球年净营业额超过 15亿欧元。
非欧盟企业:在欧盟的年净营业额超过 15亿欧元。
对中国企业的影响
*直接适用:在欧盟年营业额超过15亿欧元的中国企业,需直接履行CSDDD义务。
*间接影响(更重要):法律放宽不意味着压力消失。绝大多数中国供应商虽不在直接适用范围,但作为欧盟大型买方的供应商,会通过采购合同、供应商行为准则等商业工具,被动卷入合规体系。不合规可能导致订单流失。
时间表已全面调整,所有适用企业统一在 2029年7月26日 开始遵守:
| 时间节点 | 关键事项 | 备注 |
|---|---|---|
| 2026年3月18日 | CSDDD修订法案 (EU) 2026/470 正式生效 | 确认了新规框架 |
| 2027年7月26日 | 欧盟委员会发布 自愿性示范合同条款 和 第一部分通用尽职调查指南 | 提供实操指导 |
| 2028年7月26日 | 欧盟委员会发布 第二部分通用尽职调查指南 | - |
| 2028年7月26日 | 各成员国将CSDDD转化为国内法的截止日期 | 各国具体执法机构将明确 |
| 2029年3月31日 | 欧盟委员会通过关于年度尽职调查声明内容的 授权法案 | 明确报告格式 |
| 2029年7月26日 | CSDDD对所有适用企业正式生效 | 需在此前完成合规准备 |
| 2030年1月1日 | 适用企业首次披露CSDDD要求的报告 | - |
面对CSDDD,企业可采取以下步骤:
1. 建立或升级管理体系:将CSDDD六步义务融入现有风险与合规管理流程。
2. 摸排“活动链”风险:聚焦高风险环节进行“范围界定”,而非全面排查。绘制完整的供应链图谱。
3. 更新合同与采购政策:将CSDDD合规要求写入供应商合同。
4. 建立申诉与沟通机制:为员工和利益相关方建立安全、保密的投诉渠道。
5. 准备年度报告:从2029财年起,准备公开的尽职调查报告。
6. 关注官方指南:密切关注欧盟委员会将在2027-2028年发布的具体指南。
1. 预期客户需求:主动了解CSDDD,预见欧盟客户可能提出的新要求。
2. 建立自身数据与追溯能力:提前建立人权和环境风险的数据收集与追溯体系。
3. 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将CSDDD标准视为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