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与十大行动分领域实施方案,梳理三步走关键时间节点及重点排放行业、供应链企业的应对路径。
关键日期
中国“双碳”目标提出后,已构建起系统性的“1+N”政策体系,并持续演进。
“1+N”是中国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而构建的顶层设计与分领域落实相结合的政策框架。
“1”:指统领性、管总体的顶层设计文件,即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它在整个体系中发挥统领作用。
“N”:指以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的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为首的政策文件,包括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分领域分行业的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科技支撑、财政金融、碳汇能力、统计核算等支撑保障政策。
截至2022年底,“1+N”政策体系已发布2个总体指导性文件、10余个重点部门实施方案,以及60余个包含具体行动的“十四五”部门规划。2023年8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宣布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构建完成。此后政策仍在持续更新,如2026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 。
“N”层面的核心是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提出的 “碳达峰十大行动” :
| 序号 | 十大行动 | 主要方向 |
|---|---|---|
| 1 |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 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合理调控油气消费 |
| 2 | 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 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 |
| 3 | 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 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碳达峰 |
| 4 | 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 绿色建筑、低碳城市和乡村建设 |
| 5 | 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 新能源汽车推广、交通运输用能低碳化 |
| 6 | 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 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
| 7 | 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 设立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重点专项 |
| 8 | 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 大规模国土绿化 |
| 9 | 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 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广 |
| 10 | 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 | 31个省份出台本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
围绕这十大行动,各主管部门陆续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
能源领域:《“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等
工业领域:《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及钢铁、石化化工等行业专项方案
城乡建设领域:《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领域:《“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支撑政策:《“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等
“双碳”目标设定了清晰的 “三步走” 时间节点:
| 时间节点 | 核心目标 |
|---|---|
| 2020年9月22日 | 中国在联合国大会正式宣布“双碳”目标 |
| 2021年10月24日 | 发布“1”文件——《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
| 2021年10月26日 | 发布“N”为首文件——《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
| 2022年底 | “1+N”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
| 2023年8月15日 | “1+N”政策体系正式宣布构建完成 |
| 2025年 |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 |
| 2026年7月 | 国务院印发《“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新阶段性目标 |
| 2030年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25年降低17%,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 |
| 2035年 | 为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奠定基础 |
| 2060年 | 努力争取实现碳中和 |
“1+N”政策体系的影响范围覆盖全社会所有行业和地区:
1. 按行业划分
重点排放行业: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造纸、航空等行业是政策约束和碳市场覆盖的重点。其中,电力行业建议在2029年前达峰,钢铁和有色行业在“十四五”期间达峰,化工、建筑行业争取在2030年前达峰。
工业领域:以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9个行业为重点,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攻坚。
交通与建筑领域: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等相关行业面临转型机遇。
绿色低碳产业: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新三样”产业获得发展机遇。
2. 按企业类型划分
纳入碳市场的企业:已参与或即将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需履行碳排放核算、报告、履约清缴等义务。
高耗能高排放企业:面临产能控制、节能改造、用能约束等压力。
供应链企业:作为大型企业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可能被要求提供碳排放相关信息。
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面临碳信息披露要求。
面对“1+N”政策体系,企业可参考以下行动路径:
1. 建立碳排放核算体系
按照国家标准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体系。2026年7月1日起,新的碳核算国标已实施。
重点排放行业企业需按照行业指南编制年度碳排放报告。
2. 制定碳达峰碳中和规划
制定企业自身的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和路线图。
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企业发展战略。
3. 实施节能降碳改造
推进设备更新和节能技术改造。以9个重点行业为例,需利用3年时间(至2028年底)全面实施节能降碳改造。
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
4. 参与碳市场交易
纳入碳市场的企业需完成碳排放配额分配、数据报送和履约清缴。
可关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市场机会。
5. 加强碳信息披露
按照《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等要求,披露碳信息。
可编制和发布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年度报告。
6. 关注行业专项政策
密切关注本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
对接地方碳达峰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