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自由贸易区联合会发布全球零碳可持续园区评价规则,旨在为产业园区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提供指南,保护生态系统价值,促进绿色贸易发展。
全球零碳可持续园区评价规则由世界自由贸易区联合会联合全球绿色贸易研究院和意大利生态系统基金会,在温室气体核算体系、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和自然资本核算的基础上制定。
评价规则遵循以下核心原则:
全球零碳可持续园区评价规则的主体包括各类自由贸易区、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跨境合作区等。主体需要至少具备Scope 1和Scope 2碳排放数据,制定公开的净零路线图,设置2030年和2050年净零减排目标。评价体系基于以下维度:
除去上述六个分类,当主体在零碳工业技术、可再生能源交易机制、自然资本金融机制等方面具备创新时,还可以获得加分。参加评价的园区需要提供第三方核查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并使用合规碳信用抵消残余碳排放,说明残余排放逐年下降的趋势。在满足这些要求后,主体将根据评分情况进入领航者、卓越者和创新者之一的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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